為優化“以賽代評”引才模式,吸引和挖掘符合東湖高新區產業方向的優質早期或潛在創業人才項目,東湖高新區組織部(招才局)、科技創新和新經濟發展局擬自2022年起,常態化舉辦中國光谷3551國際創業大賽等創業賽事活動(以下簡稱“創業大賽”)。為向人才項目提供落地載體和專業孵化服務,現公開征集大賽合作孵化機構。詳細通知如下:
一、大賽簡介
中國光谷3551國際創業大賽是由武漢市委組織部、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辦的國際性創業賽事,2015年至今已成功舉辦6屆,4度入選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海外赤子為國服務計劃”。大賽現已成為湖北乃至全國知名的創業活動品牌,在全球創業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
2022年,為充分發揮“以賽代評”引才模式優勢,東湖高新區對創業大賽進行優化,計劃常態化接受創業者報名,定期舉辦路演評審,初步計劃每年支持約300支-500支創業人才(團隊)。
二、孵化機構主要合作事宜
(一)合作孵化機構需提供相關信息,供意向落地人才(團隊)咨詢了解。上述信息主要包括孵化機構地址、可使用孵化面積、辦公環境圖片、市場價格、孵化機構聯系人等。
(二)合作孵化機構需配合舉辦項目路演、孵化器參觀等活動,無償提供路演評審所需路演廳等場地(場地布置等費用由賽事執行方承擔)。
(三)合作孵化機構需按照標準,減免人才項目房租。管委會按照各合作孵化機構實際減免房租(含房租、物業管理費用,不含裝修、改造費用),定期給予合作孵化機構全額補貼。超出標準部分,由人才項目自行承擔。
(四)合作孵化機構需跟進落地人才項目的實際經營情況,及時報送相關信息。對經營和發展情況良好的人才項目,推薦項目申報3551光谷人才計劃、高新技術企業等政策;對存在未實際運營、轉租房租減免場地、未以參賽項目作為主營業務、終止參賽項目、工商或稅務關系遷出東湖高新區等情況的人才項目,取消該項目房租減免資格,并將信息報送管委會。
(五)合作孵化機構需對落地人才項目提供專業服務,孵化項目成長。服務成效納入孵化載體評價體系。對孵化和服務人才項目成效突出的孵化機構,授予“光谷創業人才培育基地”稱號,在相關活動上進行表彰。
(六)鼓勵合作孵化機構自主挖掘、推薦創業項目參賽。對人才(團隊)通過大賽路演評審落地東湖高新區并實際運營的,給予推薦方“薦才獎”獎勵。對年度薦才表現突出個人,授予“光谷招才大使”稱號,在相關活動上進行表彰。
三、大賽合作孵化機構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是在東湖高新區在科技創新和新經濟發展局備案區級及以上的孵化器(含眾創空間、大學科技園、加速器),有能力為獲獎團隊提供具有實際辦公條件的場地和專業化的創業孵化服務。
(二)申報單位需承諾,入選大賽合作孵化機構后,按照前述合作事宜,對3551大賽和人才項目落地提供必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路演場地、服務項目落地、給予房租減免、跟進項目進展、報送項目信息、接受管委會檢查等。
(三)申報機構需承諾,按照市場價格確定房租標準,不得以人才項目享受房租補貼等為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房租標準。運營過程中確需上調的,運營機構需提前一個月以上向區主管部門申請并發布房租上調公告。房租原則上每半年可調整一次,每次上調比例不超過10%。
(四)同等條件下,大賽優先選擇過往孵化人才項目表現突出,具備股權投資等專業服務能力的孵化機構進行合作。
四、申報遴選流程
(一)提交申請。滿足條件的合作孵化機構需于7月20日前,提交申請(資料清單見附件)。申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donghu3551@vip.126.com,無需提交紙質版材料。
(二)資格審查。管委會對各申請單位資質進行審核,必要時可組織專家評審。對通過審核的申請單位,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大賽合作孵化機構。
(三)監督檢查。管委會及授權單位通過材料檢查、定期走訪、隨機抽查等方式,監督檢查合作孵化機構對獲獎項目服務情況。對未履職盡責的孵化機構,取消大賽合作資格,取消該年度該機構評優資格;對存在涉嫌套取政府補貼資助等行為的孵化機構,依法追究責任。
(四)定期更新。除首批大賽合作孵化機構申請外,東湖高新區常態化受理大賽合作孵化機構申請,后期均通過網上系統提交申請。原則上每季度公示并更新一次合作孵化機構名單。
五、宣講答疑會
為幫助意向申請機構全面了解東湖高新區新“以賽代評”引才模式及合作事宜,招才局擬于7月15日(周五)上午09:30,召開線上宣講答疑會(騰訊會議,會議號:761635982,可掃碼加入),歡迎各意向孵化機構參加。
特此通知。
聯系人:組織部(招才局)027-67880050
科技創新和新經濟發展局 027-67880553
附件:1.3551國際創業大賽意向合作孵化機構需提交資料清單.docx
組織部(招才局) 科技創新和新經濟發展局
2022年7月13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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