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我市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按照《宜昌市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管理辦法》,開展2021年市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申報和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宜昌市內注冊的三級甲等綜合醫院或三級專科醫院,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在申報領域具有全市領先的臨床診療技術水平。
3.在申報領域或學科擁有學術水平高、臨床經驗豐富、具有較大影響力的臨床專家作為帶頭人,且擁有一定數量和較高水平的醫學臨床研究、試驗、診療和護理等方面創新團隊。
4.具備一流的研究設施和條件,能夠對中心建設提供相應的保障。
5.近三年無重大違規情況和生物安全事故。
二、有關要求
1.醫療機構原有的市級重點實驗室可申請變更為市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2.本次申報,三級甲等醫院可申報一至兩個領域的市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同一領域已建設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或市級重點實驗室的,不再申報;三級專科醫院可圍繞特色專科申報一個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三、申報受理程序
1、由市級重點實驗室變更為市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申報單位統一填寫《臨床醫學類市級重點實驗室變更申請表》,加蓋公章后報送至市科技局。
2、申報單位根據申報要求填寫《宜昌市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認定申報書》(見附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連同相關附件材料(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一式一份報市科技局。
3、自即日起,至2021年9月24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市科技局社會發展科 李紅 鄒靜
聯系電話:0717-6733108
宜昌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8月18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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