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雙創服務機構管理,推動高新區雙創服務機構高質量發展,特提示如下:
一、孵化器或眾創空間因發展需要,場地、運營主體等有變更需求時,要及時向東湖高新區科創局提交變更申請,并提前通知在孵企業,妥善處理好相關問題。
二、為落實《東湖高新區關于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若干意見》精神,對于依靠智力創造開展經營活動、對經營場所條件要求較低或不需要辦公實體的市場主體,允許不限量入駐經考核合格的雙創載體并為其提供托管登記服務。雙創載體要切實做好托管服務管理工作,對托管企業真實性、合法性等負有監督協管義務。
三、倡導雙創載體提供托管登記服務時不收費或少收費。若要收費,需合理收費、明碼標價,并簽署相關服務協議。東湖高新區科創局將把托管登記服務質量作為年度雙創載體績效考核重要指標之一。
四、高新區從未指定或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雙創載體申報咨詢和服務,任何機構不得以科創局的名義開展雙創載體申報服務。申報國家、省、市、區級雙創載體的企業可按相關要求自行準備申報材料,詳情可咨詢科創局027-67880553。
五、申報雙創載體的企業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任何單位或個人給出的各種承諾,避免合法權益受損。
特此提示。
科技創新和新經濟發展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