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精神,為更好推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和助推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2021-2025年,中央財政將安排獎補資金,引導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務體系,分批(每批不超過3年)重點支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部分國家(或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結合財政部、工信部(統稱兩部門)通知要求,現就有關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一)重點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按照財建〔2021〕2號文件要求,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基礎條件。從工信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中擇優選定(以下簡稱重點“小巨人”企業,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創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公開發行股票的)。
2.產業導向。屬于《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或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主導產品屬于關鍵領域“補短板”、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填補國際國內空白;或與重點行業龍頭企業協同創新。
3.專業化程度。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70%以上。
4.其他方面。還應同時滿足創新能力、經營管理、成長性要求。創新能力方面,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4%以上,并達到以下三項條件之一:擁有有效發明專利2項以上、自建或與高校和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主持或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1個以上。經營管理方面,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如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等)。成長性方面,上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不作為此次第一批申報條件);或有上市計劃(已遞交申請書或已進入輔導期)。
(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屬于工信部或省經信廳認定的國家(或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提供技術創新服務、上市輔導等融資服務,創新成果轉化與應用、數字化智能制造改造、知識產權應用、上云應用及工業設計等服務。
二、支持內容
(一)支持重點“小巨人”企業發展。一是加大創新投入,加快技術成果產業化應用,推進工業“四基”領域或制造強國戰略明確的十大重點產業領域“補短板”和“鍛長板”;二是與行業龍頭企業協同創新、產業鏈上下游協作配套,支撐產業鏈補鏈延鏈固鏈、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三是促進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業務系統向云端遷移,并通過工業設計促進提品質和創品牌。四是支持企業加快上市步伐,加強國際合作等,進一步增強發展潛力和國際競爭能力。
(二)支持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提供服務。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提供技術創新、上市輔導、創新成果轉化與應用、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識產權應用、上云用云及工業設計等服務。其中,對于重點“小巨人”企業,應提供“點對點”服務。
獎補資金的管理適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重點“小巨人”企業所獲獎補資金,由企業圍繞“專精特新”發展目標自主安排使用;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所獲獎補資金須用于服務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得用于平衡本級財政預算,不得用于示范平臺自身建設、工作經費等。
三、組織實施
(一)市州組織申報。按照“省級統籌、市州組織、自愿申報”的原則,由市州經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本市州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開展申報,按要求進行合規性審核。在申報過程中,市州經信部門會同本級財政部門應結合本地重點“小巨人”企業和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實際情況,編制《XX市州第一批支持重點“小巨人”企業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稱《實施方案》,含推薦的重點“小巨人”企業名單和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模板見附件)并組織填報相關表格。按程序聯合上報省經信廳和省財政廳。企業和平臺還應簽署承諾書,保證所提供資料和數據真實有效,資金按財建〔2021〕2號文規定的用途使用,并細化具體使用方向。
(二)省級評審上報。根據市州推薦上報的情況,省經信廳會同省財政廳開展合規性審核,確定上報國家兩部門名單,并編制我省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工作實施方案,按程序聯合上報兩部門。
(三)修改完善實施方案。根據兩部門反饋的合規性審核意見,省經信廳會同省財政廳修改完善工作實施方案,并按程序報送兩部門審批,確定擬支持的重點“小巨人”企業名單和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
(四)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對中央財政切塊下達我省的資金,由省經信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兩部門后續有關要求,確定資金分配方案(獎補資金90%以上用于直接支持重點“小巨人”企業),避免簡單分配。省財政廳負責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要求,在接到中央直達資金指標文30日內,將分配方案上報財政部,同時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
四、其他要求
(一)申報材料包括:1.由市州編制的工作實施方案、推薦的重點“小巨人”企業和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專家評審意見等;2.重點“小巨人”企業和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填寫的相關表格、佐證資料、及企業承諾書等。申報材料需膠裝成冊,封面加蓋市州經信部門、財政部門公章(報省經信廳、省財政廳各一式一份,并附光盤提供word、pdf電子版)。
(二)第一批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材料于2021年3月5日前報送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第二批、第三批相關材料分別于2021年7月2日、2022年7月2日前報送。超過規定時限將不予受理。
(三)此次申報評選中,政府部門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任何機構和單位不得以參加收費培訓班或解讀班作為企業申報的前提條件。
(四)對須明確的其他工作事項,后續將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
省經信廳中小企業處027-87236658
省財政廳產業發展處027-67818616
附件: 1.財政部 工信部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021〕2號).doc
2. XX市州第一批支持重點“小巨人”企業工作實施方案(模版).docx
湖北省財政廳 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