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第22號令)(見附件),修訂了汽車產業項目管理辦法,現予以轉發。經省政府同意,我委將《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湖北省2017年本)的通知》(鄂政發〔2017〕23號)涉及汽車產業投資方面作了相應調整。有關備案管理事項通知如下:
一、汽車產業投資項目備案管理
備案權限作相應調整,依據《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汽車整車投資項目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備案;依據《湖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汽車其他投資項目按照屬地原則備案。其他汽車產業投資政策請嚴格按照《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執行。
二、加強汽車產業投資項目協同監管
各級地方政府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違規為汽車投資項目提供稅收、資金、土地等優惠條件。
對涉及產業安全的新建、兼并重組和股權變更等重大汽車投資項目,有關部門應按規定及時進行反壟斷審查。涉及外商投資的,還應按規定進行安全審查。
各市、州、縣發展改革委(局)應與規劃、國土、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金融及行業管理等部門建立健全協同監管和聯合執法機制,提高監管執法效率。
對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在監督管理中查實違規的汽車投資項目,由備案機關撤銷其備案并抄送相關部門,由規劃、國土、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金融及行業管理等部門進一步處理。對經認定的嚴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違反法律規定的,依法進行處罰。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健全監督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汽車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對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或者監督不力的單位,給予約談、通報,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在整改到位前暫停備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問責、處理。
三、 加強汽車投資項目產能監測和統計
(一)汽車整車和關鍵零部件企業應將上年度相關產品產量、建成產能、在建產能和規劃產能情況,于每年1月底前上報省級發展改革工業處;
(二)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發展改革委應及時掌握本地區相關汽車產品生產情況和產能變化情況,于每年1月底前將本地區上年度產量和產能匯總情況上報省發展改革委工業處。
附件: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月11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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