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科技經信局、恩施高新區科創經發局:
為貫徹落實《科技部關于發布〈發展星創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農〔2016〕210號)、《湖北省科技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加快星創天地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鄂科技通〔2018〕2號)精神,加快星創天地建設,力爭到2020年底,實現星創天地縣市全覆蓋,基本形成創業主體大眾化、培育對象多元化、創業服務專業化、建設運營市場化的農業農村“雙創”良好局面。現就2019年度州級星創天地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條件
(一)具有明確的實施主體。星創天地運營機構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我州范圍內注冊并開展業務,具備一定運營管理和專業服務能力。如:農業科技園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涉農高校科研院所、農業科技型企業、農業龍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創業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其他社會組織等。
(二)具備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良好基礎。立足地方農業主導產業和區域特色產業,有一定的產業基礎;有較明確的技術依托單位,形成一批適用的標準化的農業技術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向農村轉移轉化;促進農業產業鏈整合和價值鏈提升,帶動農民增收脫貧致富;促進農村產業融合與新型城鎮化的有機結合,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三)具備良好的行業資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備“互聯網+”網絡電商平臺(線上平臺)。建有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網上服務平臺,提供行業動態、教育培訓、產品展示、資源對接等服務;涉及農產品銷售的有自建網絡電商平臺,或依托國內主流網絡電商平臺(天貓、淘寶、京東等)開展服務,推進商業模式創新。
(四)具有較好的創新創業服務平臺(線下平臺)。有創新創業示范場地、種植養殖試驗示范基地、創業培訓基地、創意創業空間、開放式辦公場所、研發和檢驗測試、技術交易等公共服務平臺,免費或低成本供創業者使用。
(五)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務隊伍。有一支結構合理、熟悉產業、經驗豐富、相對穩定的創業服務團隊和創業導師隊伍,為創業者提供創業輔導與培訓,加強科學普及,解決涉及技術、金融、管理、法律、財務、市場營銷、知識產權等方面實際問題。
(六)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面向服務對象提供相關優惠政策和資金支持,服務對象能夠免費或低成本使用辦公室、會議室、實驗室、生產基地等實體場地和網上服務平臺;有條件的應當建立種子基金或孵化資金,引導創投機構、金融機構為服務對象提供各類融資服務。
(七)具有一定數量的創客聚集和創業企業入駐。運營良好,經濟社會效益顯著,有較好的發展前景。
二、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填報《恩施州星創天地申報書》,縣市科經局、恩施高新區科創經發局負責組織開展對本地申報書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收集匯總后填寫《恩施州星創天地推薦匯總表》,各縣市、恩施高新區分別以正式文件向州科技局推薦1-2家。州科技局將組織相關專家對各縣市、恩施高新區推薦的星創天地進行評審和實地核查,對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備案為州級星創天地,并印發正式文件和統一授牌。申報書一式6份、推薦文件一份,于8月31日前報送至州科技局農村科,同時報送申報書電子版(掃描蓋章PDF)至指定郵箱。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牟艷華
聯系電話:0718-8417253 13886799951
郵 箱:312915718@qq.com
附件1.《恩施州“星創天地”申報書》.doc
附件2.《恩施州“星創天地”推薦匯總表》.doc
恩施州科技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