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6〕82號)、《湖北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鄂財企發〔2018〕26號)、省經信委《關于下達2018年省級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專項資金第二批清算切塊資金的通知》(鄂經信規劃函〔2018〕408號)以及《十堰市推進工業經濟穩增長快轉型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十政發〔2018〕35號)精神,為做好2018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暨省級第二批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圍繞符合《湖北省工業與技術改造投資指南(2018年)》的重點產業發展方向,重點支持工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信息化改造)、汽車產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發展、技術創新、綠色可持續發展等方面。
二、申報條件
(一)所有申報企業應在十堰市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正常,財務管理規范,信用狀況良好且無違法違規行為,符合安全生產、環保要求;除技術改造專項外,其他專項的支持范圍均為中心城區(張灣區、茅箭區、十堰經濟術開發區)。
(二)申報技術改造專項的企業及項目必須納入湖北省專項資金申報及項目庫(省經信廳網站注冊申報)、十堰市工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庫;企業申報項目應為三年建設有效期內的技術改造項目。申報項目總投資應在1000萬元以上,其中:申報有效期內的生產性設備購置投資不低于200萬元。
申報項目生產性設備購置時間(憑增值稅發票)應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其中已享受省級第一批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專項資金的生產性設備購置時間(憑增值稅發票)應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申報專用車新產品開發專項企業必須具備合法生產資質,申報年度開發的新產品在全市率先進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運輸類專用車新產品年銷量需達到10輛、作業類專用車年銷量需達到5輛(年銷量是指:從產品生效日期起計算一年內達到的銷量。未達到銷量要求的可延期至下一年度申報)。普通平板、倉柵、廂式、自卸貨車產品不在本獎補范圍內。
(四)申報零部件專項企業必須是與乘用車、新能源車(主要指: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電子轉向、電子空調、電子剎車、電子驅動橋)、智能網聯汽車(主要指:智能化控制系統)配套合作,申報年度配套銷售收入較上年度增量在2500萬元以上。
(五)申報裝備制造專項的企業必須生產銷售單價50萬元以上(工業機器人不受單價限制)的高端智能裝備,且申報年度符合上述條件的專項銷售收入不低于2500萬元。
(六)申報軍民融合專項的企業必須獲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武器裝備保密資格證》以及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并獲得生產訂單,且申報年度符合上述條件的專項銷售收入不低于200萬元。
(七)申報信息化改造、創新發展、綠色發展專項企業必須在申報年度獲得國家、省相關主管部門授予的相應各類稱號,以各級各部門正式文件為準。
(八)申報項目應具備項目立項必備條件。
三、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為復印件,增值稅發票要求原件彩色復印。
(一)項目申報表
(二)企業及項目實施基本情況介紹
(三)項目立項相關手續
(四)承擔項目范圍法人執照副本復印件
(五)專項佐證資料
1、申報技術改造專項的企業需提供:技術改造專項項目匯總表、設備購置清單及購置合同復印件、對應增值稅發票彩色復印件,涉及設備融資的項目還需提供融資貸款借款合同、借據以及支付貸款利息相關單據復印件;
2、申報專用車專項企業需提供:專用車新產品匯總表、改裝車產品技術參數(汽車公告管理系統頁面打印)、專用車新產品開發專項申報明細表、汽車產品檢測試驗合同、產品檢驗報告封面和檢驗報告第一頁(檢驗結論頁)、第三方檢測機構收費標準(檢測機構蓋章)、檢測試驗費增值稅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車輛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達到銷量要求即可);
3、申報零部件專項企業需提供:乘用車、新能源車、智能網聯汽車零部件專項匯總表、產品供貨合同、申報年度及上年度與申報產品對應的增值稅發票、申報年度12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4、申報裝備制造專項企業需提供:裝備制造專項匯總表、產品供應合同、申報年度及上年度與申報產品對應的增值稅發票、申報年度12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5、申報軍民融合專項企業需提供:軍民融合專項匯總表、《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武器裝備保密資格證》以及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有關復印件、產品供應合同、申報年度與申報產品對應的增值稅發票、申報年度12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六)縣(市)區經信部門項目申報現場審核表;
(七)企業績效目標申報表;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證資料。
各項目申報單位需分別提供申報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各一份,紙質版須加蓋公章,電子版要求每個項目申報材料完整制作成一個PDF文檔,其中各專項匯總表、設備購置清單(附件3)、申報明細表(附件5)、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11)須另提供Excel格式文檔。
四、申報程序及受理方式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按要求自行編制申報材料,并就項目合法性、真實性做出承諾,報經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對項目進行核實后(需現場審核),由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簽署初審意見,填報項目匯總表、設備購置清單匯總表(紙質版、電子版各一份,紙質版須加蓋公章),并會同本級財政部門統一行文上報。
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19年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精心組織,切實發揮財政資金效用。
(二)請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按照項目申報要求嚴格審核把關,認真核實項目建設合法性、真實性等相關內容。
(三)各項目申報單位必須如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將作為今后項目績效評價和審計的重要依據。
聯系方式:
總聯系人:徐磊
技術改造、創新發展專項聯系人:王鄖堰 8111685
專用車及汽車零部件專項聯系人:齊磊 8111770
信息化改造專項聯系人:莊秋霞 8655028
裝備制造專項聯系人:胡興華 8653955
軍民融合專項聯系人:郭瑩 8698593
綠色發展專項聯系人:龔文濤 8698569
附件:
1.2018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項目申報表
2.2018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技術改造專項項目匯總表
3.2018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技術改造專項設備購置清單
4.2018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專用車新產品匯總表
5.2018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專用車新產品開發專項申報明細表
6.2018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零部件專項匯總表
7.2018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裝備制造專項匯總表
8.2018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軍民融合專項匯總表
9.2018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信息化改造、創新發展、綠色發展專項匯總表
10.2018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項目現場審核表
11.2018年市級工業轉型升級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十堰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9年2月19日
027-870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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