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專利就是申請國外專利的另一種說法,主要通過國內代理公司或者第三方機構來申請外國專利。一般是先像國家專利局提交申請的(前提是我們國家已經和你需要申請國家共同加入相應的公約聯盟),或者直接向第三方機構向相應的國家提交就可以了。
二、涉外專利申請有哪些途徑?一般有二種:
1、巴黎公約途徑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是巴黎公約成員國,根據巴黎公約關于優先權的規定,在任一成員國提出發明或實用新型申請后,再向其它成員國提出申請時可以享有12個月的優先權,對于外觀設計申請,可以享有6個月的優先權。在此期間內有關該申請的任何公開或使用等,不影響該申請的新穎性。
2、PCT途徑
專利合作條約(PCT)是巴黎公約下的一個專門性條約,目前已達178個。按照PCT的規定,在任何一個PCT成員國提出的一項專利申請,可以視為在指定的其它成員國同時提出了申請。實現了一國申請,多國有效。PCT申請的審批程序分為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國際階段進行受理、公布、檢索和初審,國家階段由具體的國家局進行審查和授權。一項PCT申請進入具體國家階段的時間為自申請日起30個月內。這樣當申請人希望以一項發明創造得到多國(一般為5個以上)保護時,利用PCT途徑是很適宜的。因為通過PCT途徑僅需向中國專利局提出一份國際申請,免除了分別向每一個國家提出國家申請的麻煩,并且有更多時間來考慮最終要進入哪些具體國家。外觀設計不適用PCT途徑。
申請人可根據國際檢索報告及國際初步審查報告所提及的現有技術資料,對本發明的專利性(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進行判斷,并可對權利要求進行適當的修改(如果必要的話),然后決定是否進入國家程序。